為何以升斗來形容市民?

「升斗市民」亦作「升斗小民」、「升斗細民」。出處為《莊子.外物篇》;要理解「升斗市民」,就必須先理解升和斗係古代既大概容量。

1/ 升、斗
升和斗均為量詞,屬較古的計算容量單位。古時以 10 升為 1 斗,10 斗為1 石。

另,古代計算容量的單位。10 斗亦可為 1 斛,後改作 5 斗為 1 斛。

而對換於現有容量,1升大約等於0.001立方米。

以中國漢代薪金而言,你就可以知道「升斗」既微小。

根據「漢官百書公卿表顏師古注雲」:“「漢制三公號稱萬石,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穀;其稱中二千石者,月各八十斛;二千石者,百二十斛;比二千石者,百斛;千石者,九十斛;比千石者,八十斛;六百石 者,七十斛;比六百石者,六十斛;四百石者,五十斛;比四百石者,四十五斛;三百石者,四十斛;比三百石者,三十七斛;二百石者,三十斛;比二百石者,二 十七斛;一百石者,十六斛。」

從以上資料,可見古代高、低官位薪金既分別。

另外,不足 100 石既官尚有斗食、佐史之秩。「斗食月俸11斛,或歲俸不滿百石,計日而食一斗二升,故稱斗食。佐史月俸 8 斛。」

斗食、佐史呢一種官薪金亦少,以每日計算,都只係 1 斗 2 升,所以有「張敞反映小吏俸率不足,常有憂父母妻子之心,雖欲潔身為廉而不能,提議增加俸祿,宣帝乃增天下吏俸什二。」

從以上資料可知,一個一百石既官,月俸已經有 16 斛,即 160 斗;最高萬石既官,月俸則有 350 斛。對換之下,比起一個貧窮既小農相差幾千倍,再加上佢地既權力以至用不法手段所得到既財物,所以你可以知道佢地既貧富差異!

所以,「升斗市民」可作二解,一係每日以升、斗呢一種小單位維持一家人衣食、沒有餘糧既小市民;亦可以解作於官僚制度下,只有極少薪金的斗食、佐史既小官。連同貧窮百姓,泛指低下階層。

2/ 出處
至於出處,你可以參考《莊子.外物篇》:「君豈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?」梁簡文帝《答徐摛書》:「刀筆小吏未嘗識山川之形勢、介冑之勤勞、細民之疾苦、風俗之嗜好。」

久而久之,就取升斗既細小貧窮,加上「細民之疾苦」,黎形容低下階層既悽涼悲哀,並慢慢演變為「升斗市民」、「升斗小民」等等。

參考資料:
http://www.taosl.net/yssb014.htm
http://zhidao.baidu.com/question/7653185.html
http://economy.guoxue.com/article.php/11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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